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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客户吵架的律师,你敢要吗?

跟客户吵架的律师,你敢要吗?




西米录专栏


西米
这个人来自火星

如果你喜欢或者讨厌西米,那就来看看吧!


都说经济在复苏,但复苏落到每个人的头上,大概还要很久,否则,为什么"卷"在各行各业都是流行词,而"卷"到令人发指又是每个人的感受。



而在这个律师既受到同行降价竞争卷,又受到外行开法律咨询公司免费卷的情况下,居然,有个律师敢跟客户吵架,这是不想干了吗?


一开始,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的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会,但是从对证据开始,客户中作为提供证据的这位法务女强人,就开始不断地不耐烦.大有"我就这点证据,你律师看着办"的态度.如果只是这么个态度问题,肯定是吵不起来的,毕竟,这样的客户,律师见得太多了,色厉内荏,态度不过是掩饰没法提供证据的心虚。只不过她不知道;证据太少这种事情,资深的律师都不会是第一次碰到.更不可能是最后一次碰到,所以,律师不会在乎她的态度,因为解法很简单——重新整理事情经过,抽丝剥茧,把客户没觉得不是证据的东西再看一下,看看能不能找出证据来。



虽然律师非常客气地忽略她的态度,只注重谈案情,聊经过,想证据,可惜人家不领情,半懂不懂,仗着自己是法务,自认为有法律知识,或者自认为律师不过如此,便又出妖蛾子,非要在案件中加一个自认为有理由的答辩意见。


一顿劝说,又是摆事实,又是讲道理,还顺便普法,但都不行,觉得自己这么有道理听不进去意见的法务还真不常见,但是,就这样了的执着,还是可以忍受的,反正按律师心里的小九九,开庭时,你这个法务正好是不去的.这样的话,怎么答辩,用什么理由,到底说什么,怎么说,都还在律师手里。没关系,我们不一般见识。


好不容易,让法务自认为胜利,以为这个会议终于可以结束了,谁知道胜利了的法务还要乘胜追击,又提出一个追加某某为第三人的方案,而且又是必须!现在!马上!


我的天啊,一个都没弄明白什么是第三人,什么情况下可以加第三人的法务,还坚持己见,无法说服,一定要加这么一个第三人!听不进劝说,听不进解释,更不接受普法。


这真的是可忍,孰不可忍!剩下唯一的路,只能是吵架了。不吵不足以平律愤,不吵不足以明真理,不吵看不出律师水平了。


是的,那个跟客户吵架的律师,就是我,你敢用吗?


不过,就算你敢用,如果你的手下都是这样,我还不太敢被用呢!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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